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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百川高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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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4-10 04:59:4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原标题:江苏百川高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上接B153版)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2年9月26日出具的《关于核准江苏百川高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255号)核准,公司于2022年10月19日向社会公开发行了面值总额97,800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为100元,发行数量为978万张,期限6年。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总额978,000,000.00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15,994,028.27元(不含增值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962,005,971.73元(以下简称“募集资金”)。截至2022年10月25日,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到账,募集资金业经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予以验证并出具苏公W[2022]B133号验资报告。
上述募集资金均存放于经公司董事会批准设立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公司、子公司南通百川新材料有限公司、孙公司宁夏百川新材料有限公司、保荐机构、开户银行已签署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管理。
二、本次募集资金用途
根据公司披露的《江苏百川高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总额扣除发行费用后,将全部投资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本次发行扣除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低于项目投资总额部分将由公司以自筹资金投入。
三、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闲置原因
截止2023年4月6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注: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前承诺投资金额与发行后承诺投资金额差额为募集资金支付的各项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
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需要一定周期,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现阶段募集资金在短期内出现部分闲置的情况。
四、本次使用部分闲置资金投资理财产品的基本情况
1、投资目的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和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合理利用闲置资金进行投资理财,增加资金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谋取较好的投资回报。
2、投资额度
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余额不超过1.5亿元,自有资金余额不超过3亿元,在决议有效期内该资金额度可以滚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3、投资品种
本次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拟投资的产品须符合以下条件:(1)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低风险投资产品;(2)安全性高,满足保本要求,产品发行主体能够提供保本承诺;(3)流动性好,不得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
公司购买理财产品不得用于质押,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不得通过直接或间接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的交易。
4、资金来源
公司闲置募集资金和闲置自有资金。
5、投资期限
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6、实施方式
授权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及签署有关法律文件,财务负责人负责具体办理相关事宜。
公司使用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产品专用结算账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开立或注销产品专用结算账户的,公司将及时报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并公告。
7、本次投资理财不构成关联交易。
8、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要求及时披露现金管理的具体情况。
五、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1、以上额度内资金只能购买短期的保本型理财产品,不得用于证券投资,不得购买以无担保债券为投资标的的理财产品。
2、授权公司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公司财务负责人负责组织实施。公司财务部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审计部门负责对产品进行全面检查,并根据谨慎性原则,合理地预计各项投资可能的风险与收益,向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定期报告。
4、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5、公司将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的义务。
六、对公司的影响
1、公司运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安全性高、风险低的短期理财产品投资是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前提下实施的,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项目建设正常周转需要和公司日常经营活动。
2、通过进行适度的低风险的短期理财,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为公司和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七、审批程序及相关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3年4月6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运营的情况下,使用余额不超过1.5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和不超过3亿元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短期(不超过一年)的保本型理财产品,使用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在上述使用期限及额度范围内,资金可滚动使用。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2023年4月6日,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认为公司使用余额不超过1.5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和不超过3亿元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的现金管理收益,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该事项决策和审议程序合法、合规。
(三)独立董事意见
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决策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进度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使用余额不超过1.5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和不超过3亿元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闲置资金的现金管理收益,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公司使用余额不超过1.5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和不超过3亿元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四)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3号一一保荐业务》《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规定,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真核查了上述运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所涉及的相关董事会决议及监事会、独立董事意见等,发表如下意见:
(1)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全体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2)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运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形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因此,本保荐机构同意公司使用余额不超过1.5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和不超过3亿元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八、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4、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江苏百川高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董事会
2023年4月6日
证券代码:002455 证券简称:百川股份 公告编号:2023一012
债券代码:127075 债券简称:百川转2
江苏百川高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江苏百川高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营业收入、净利润、净资产等产生重大影响。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会计政策变更原因及时间
2022年11月30日,财政部颁布《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财会〔2022〕31号)(以下简称“解释第16号”),规定了“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关于发行方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相关股利的所得税影响的会计处理”和“关于企业将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修改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会计处理”等内容。其中“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内容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关于发行方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相关股利的所得税影响的会计处理”、“关于企业将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修改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会计处理”内容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二)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规定。
(三)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按照财政部发布的解释第16号的相关规定执行,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三、董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3年4月6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客观、真实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为公司股东提供更可靠、更准确的会计信息。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及其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本次对会计政策的变更。
四、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规定,能够客观、公正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董事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一致同意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五、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客观、真实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公司会计政策变更。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江苏百川高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6日
证券代码:002455 证券简称:百川股份 公告编号:2023一014
债券代码:127075 债券简称:百川转2
江苏百川高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举行2022年年度报告网上说明会
并公开征集问题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百川高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将于2023年4月21日(周五)下午15:00-17:00在全景网举办2022年年度报告网上说明会,2022年年度报告网上说明会将采用网络远程的方式举行,投资者可登录“全景·路演天下”(http://rs.p5w.net)参与2022年年度报告网上说明会。
为充分尊重投资者、提升交流的针对性,使广大投资者更深入、全面地了解公司2022年年度经营情况,现就本次业绩说明会提前向投资者公开征集问题,广泛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
投资者可于2023年4月21日前访问http://ir.p5w.net/zj/,或扫描下方二维码,进入问题征集专题页面。公司将于本次业绩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解答。活动交流期间,投资者仍可登录活动界面进行互动提问。
出席本次年度报告说明会的人员有:公司董事长郑铁江先生、总经理蒋国强先生、财务总监曹彩娥女士、董事会秘书陈慧敏女士、独立董事刘斌先生和公司保荐代表人孟硕先生。
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问题征集二维码)
特此公告。
江苏百川高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6日
证券代码:002455 证券简称:百川股份 公告编号:2023一005
债券代码:127075 债券简称:百川转2
江苏百川高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苏百川高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23年4月6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3年3月24日以书面、电话等方式通知了全体董事,应出席董事7名,实际出席董事7名,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董事长郑铁江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会议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2023年4月8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2022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3-007)同时刊登在《证券时报》和《中国证券报》。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会议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3年4月8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独立董事向董事会递交了述职报告,并将在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独立董事2022年度述职报告详见2023年4月8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会议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会议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3年4月8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会议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3年4月8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和《中国证券报》上《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8)。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会议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根据公司2023年经营及发展需要,公司及公司子公司、孙公司(均为并表范围的公司)拟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授信额度主要包括借款、银行承兑汇票、贸易融资等,具体融资金额将视公司运营资金的实际需求确定,因综合授信额度文件并非实际融资借款文件,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及公司子公司、孙公司董事长签署一切授信有关的合同、协议、凭证等各项法律文件,有效期为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通过本议案之日起,至2023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关于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或融资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会议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3年4月8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和《中国证券报》上《关于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或融资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9)。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关于向宁夏百川新材料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
会议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3年4月8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和《中国证券报》上《关于向宁夏百川新材料有限公司增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0)。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董事、监事、高管薪酬的议案》
会议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022年度董事、监事、高管薪酬详见公司2023年4月8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2022年年度报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会议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3年4月8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此事项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此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2022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会议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3年4月8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此事项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会议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同意公司使用余额不超过1.5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和不超过3亿元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3年4月8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和《中国证券报》上《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1)。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此事项出具了同意的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会议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3年4月8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和《中国证券报》上《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2)。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会议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同意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上述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会议通知详见公司2023年4月8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和《中国证券报》上《关于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3-013)。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江苏百川高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之核查意见;
4、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江苏百川高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之核查意见;
5、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江苏百川高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江苏百川高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6日
证券代码:002455 证券简称:百川股份 公告编号:2023一013
债券代码:127075 债券简称:百川转2
江苏百川高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召开本次股东大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时间:
①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3年5月4日(星期四)下午14:00。
②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5月4日交易时间,即9:15一9:25,9:30-11:30和13:00一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5月4日上午9:15至下午3:00期间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
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网络投票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进行,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参加股东大会的方式: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3年4月25日(星期二)。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为2023年4月25日,截止2023年4月25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和公司保荐代表人
8.会议地点:江苏省江阴市云亭街道建设路55号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议案5、议案9、议案10属于涉及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本次股东大会审议上述议案时,需对中小投资者(即除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单独计票,公司将根据计票结果进行公开披露;议案7属特别决议事项,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2/3以上通过即可生效,其余议案属普通决议事项,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即可生效。公司独立董事将在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上作述职报告。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的内容详见2023年4月8日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相关公告。
三、会议登记事项
1.登记方式:现场登记、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2.登记时间:2023年4月28日(星期五),9:00一11:00、13:30一16:00
3.登记地点:江苏省江阴市云亭街道建设路55号董事会办公室
4.登记手续:
(1)法人股东应持股东账户卡、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证明书及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的,应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的,应持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不接受电话登记。股东请仔细填写《股东参会登记表》(附件一),以便登记确认。传真及信函应在2023年4月28日16:00前送达公司董事会办公室。来信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5.会议联系方式:
会议联系人:陈慧敏,缪斌
联系电话:0510-81629928
传 真:0510-86013255
通讯地址:江苏省江阴市云亭街道建设路55号
邮 编:214422
6.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表交通及食宿费用自理,会期半天。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二。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江苏百川高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6日
附件一:股东参会登记表
附件二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通过深交所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455。
2.投票简称:百川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本次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3年5月4日的交易时间,即9:15一9:25,9:30-11:30和13:00一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 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5月4日上午9:15至下午3: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三: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本人),出席江苏百川高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委托人对下列议案表决如下(请在相应的表决意见项下画“√”以明确表示同意、反对、弃权):
如委托人对议案内容未做明确意见表示,受托人可根据其本人意愿代为行使表决。
委托人(签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期限:自签署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年 月 日
注:授权委托书复印件有效;
委托人为法人,应加盖法人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签字。
证券代码:002455 证券简称:百川股份 公告编号:2023一006
债券代码:127075 债券简称:百川转2
江苏百川高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苏百川高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23年4月6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3年3月24日以书面、电话等方式通知了全体监事,本次应出席会议监事3名,实际出席会议监事3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翁军伟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票3票;弃权票0票;反对票0票。
经与会监事审议,同意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监事会对董事会编制的《2022年年度报告及摘要》进行了审核,审核意见如下:
《2022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的反应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2023年4月8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2022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3-007)同时刊登在《证券时报》和《中国证券报》。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票3票;弃权票0票;反对票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3年4月8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票3票;弃权票0票;反对票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3年4月8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结果:赞成票3票;弃权票0票;反对票0票。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2022年修订)》和公司《章程》、《未来三年(2022年-2024年)股东回报规划》对利润分配的相关要求,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兼顾了股东的即期利益和长远利益,与公司经营业绩及未来发展相匹配,符合公司的发展规划,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3年4月8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和《中国证券报》上《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8)。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向宁夏百川新材料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票3票;弃权票0票;反对票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3年4月8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和《中国证券报》上《关于向宁夏百川新材料有限公司增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0)。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票3票;弃权票0票;反对票0票。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健全的内部控制体系,制订了较为完善、合理的内部控制制度,公司的内控制度符合国家有关法规和证券监管部门的要求,各项内部控制在生产经营等公司营运的各个环节中得到了持续和严格的执行。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作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3年4月8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票3票;弃权票0票;反对票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3年4月8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八)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票3票;弃权票0票;反对票0票。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使用余额不超过1.5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和不超过3亿元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的现金管理收益,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该事项决策和审议程序合法、合规。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3年4月8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和《中国证券报》上《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1)。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票3票;弃权票0票;反对票0票。
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客观、真实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公司会计政策变更。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3年4月8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和《中国证券报》上《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2)。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江苏百川高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4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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